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4

集团各部门:

现将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集团各校招生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1年6月4日

 

 

 

驻省教育监察组

 

  豫驻教纪监发〔2021〕6号

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

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期间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各高等学校纪委,省招办纪委,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今年的高考,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前夕的一次高考,是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背景下的一次高考,做好今年高考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战时状态、战时标准、战时作风、战时纪律,切实担当起共同维护考生健康安全、高考安全的政治责任。加强对招生考试各个责任主体、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顺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考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对招生各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目前高考进入了紧张的倒计时。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立即行动,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 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追究到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考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安全工作责任制,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考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重点监督检查高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及工作开展情况,保障高考安全工作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应急预案拟定等落实情况,确保高考安全、有序。

二、加强对招生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2021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落到实处,要对备考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高考宣传工作落实、考生诚信教育情况,作弊防控及身份验证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硬件设施配备演练情况,考生所需文具购置情况,组织开展“无声入场”检查演练情况,高二学生、高校大学生管理情况,监考、考务人员培训教育和工作待遇落实情况,安全保密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所有考生实行就地考试是今年高考的一个新变化,带来了新风险。特别是部分高校今年首次作为专升本考点,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相关高校纪委要汲取去年我省专升本泄题事件教训, 督促、推动高校党委切实负起维护本校“专升本”安全考试的政治责任,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对招生主管部门履职尽责、高校招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复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高等学校纪委要加强对招生录取及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力度,要按照战时标准,持续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疫情防控监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督促检查做好防疫工作落实。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遗憾。要督促主要领导履行好高考安全工作责任制,对事关考生健康安全、高考安全的重大实际问题靠前指挥,亲自过问,限时解决。要督促分管领导加强对高考安全工作的协调力度、重点难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实现平安高考目标

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的情况,重点在疫情防控,环境综合治理、安全保密、条件保障、应急处置、惩治犯罪协同联动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要以战时状态坚持特事特办,高效快捷解决好有关保障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实现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的全省今年高考工作“三零”“四不”“四保”目标(“三零”是要求,即思想上零懈怠、工作上零差错、责任上零容忍;“四不”是底线,即不出现失泄密事件、不出现大面积舞弊事件、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四保”是目标,即保健康、保公平、保安全、保稳定)。对在招生考试录取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党纪国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尤其对参与学生替考、考试作弊、考生基本信息作假、冒名顶替上学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无论是谁,坚决一查到底、处理到底;对于社会人员也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手软。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考期间,实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处置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6月5日至8日,每日18时前对本行政区域内高考发生的问题及处置情况传真报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如实报告的,进行责任追究。

 

 

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2021年6月1日